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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16-07-01 | 點閱數: 1139

為配合新建校舍工程之搬遷作業,原置於 7.8 導辦公室之個人物品,請盡速於 7/7 (四)前清空,逾期視為廢棄物由學校處理。此次公告事項,已於校內會議中宣導及發通知單過,請各位老師們配合辦理,謝謝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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