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各處室主任轉知各財產保管人,配合總務處關小姐辦理財產清點。
2.因去(106)年盤點至今(107)年3月才完成,被縣府列為缺失須改善之事項,請所有財產保管人務必配合總務處關小姐於107年底前完成財產清點。
3.請所有財產保管人先行確認以利盤點。
4.有關個人保管之財產,請洽詢總務處關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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