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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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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出納組 - 總務處 | 2026-05-06 | 點閱數: 25

一、依據 115.03.27 花蓮縣政府府教體字第 1150058386 號函辦理.

二、檢送「花蓮縣政府暨花蓮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執行要點」第三點修正內容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三、本校為設有午餐廚房學校且供餐總班級數 36 班以上者,自 115 年 8 月 1 日起,若由教師兼任午秘每週得酌減授課 4 節。

  • 376550000A_1150058386_ATTACH1.pdf
    1) 376550000A_1150058386_ATTACH1.pdf
  • 376550000A_1150058386_ATTACH2.pdf
    2) 376550000A_1150058386_ATTACH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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