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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出納組 - 總務處 | 2025-04-11 | 點閱數: 81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 114 年 3 月 18 日府教體字第 1140053965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近日獲報民眾誤採誤食有毒植物致食品中毒案件,爰提醒學生謹守預防食品中毒「五要二不」之原則,並多運用該署官方網站「防治食品中毒專區」( http://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1538 )所介紹之植物性天然毒(如野生菇類、姑婆芋、大花曼陀羅等)相關資訊,進行防治食品中毒之宣導。

三.另近期適逢諾羅病毒好發季節,提醒教職員工生,於備餐前、如廁後,或接觸任何汙染物質後,應以肥皂澈底洗淨雙手,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有身體不適症狀時,應落實口罩配戴,並儘速就醫,以避免諾羅病毒群聚擴散,守護自己及他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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