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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 | 2017-01-10 | 點閱數: 856

為提升修繕效率,校舍須修繕事項者,請直接到總務處登記至修繕登記簿內以利派工修繕,盡量不要透過班會紀錄簿方式處理,此項已在各導師會報及相關會議中宣導過多次,請全體師生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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