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 課程教學組 - 教務處 | 2022-10-12 | 點閱數: 660

花蓮縣立國風國中 111學年度國風意象徵件暨校慶週年紀念品設計實施辦法

  • 依據:花蓮縣立國風國中 111學年度運動會暨國風人系統活動計畫辦理。
  • 宗旨:提升本校學生在科技領域方面相關知能、美感融入、個人創意及結合生活相關知識的應用,特舉辦本徵件活動。
  • 競賽說明:為鼓勵本校學生勇於實踐創新、美感及動手作之精神,透過對生活創意與創新產品之觀察,創作出充滿新意及特色之國風國中紀念品,強化於生活創意之各個面向。
  • 主題:國風意象與校園之美相關特色。
  • 競賽規範:

(一)設計圖:包含作品設計圖、創作理念及作品呈現方式(紀念品),並排版於 A4 版面內。

(二)作品設計圖:素描、水彩、...(形式不拘)

(三)創作理念:請以 150 字內說明創作理念或意象概念。

(四)紀念品種類:

1.紀念筆(單色表現,必須有文字加 logo, logo 可自創或使用學校原校徽 )

2.冰箱磁鐵貼( 10cm X 10cm

3.藻珪土杯墊( 10cm X 10cm

  • 收件時間:111年 9月 21日(三)~10 月 14 日(五),逾期不受理。
  • 收件地點:教務處教學組。
  • 參加對象:本校學生。
  • 評審:由教務處聘請相關領域老師擔任評審。

(一)評審標準:

1. 設計理念: 40% (產品設計之原創性、主題表現等)。

2. 外觀造形: 30% (造形之新穎、完整性、美感等)。

3. 契合度: 30% (與紀念品輸出的契合度,如:線條色彩明確、圖稿清晰)

(二)注意事項:

1. 送件時請一併繳交作品設計圖、報名表、切結書,缺一視為不合格。

2. 入圍結果將另行通知並擇期公開頒獎。

3. 參賽者參賽即同意永久無償專屬授權本校,得因推廣或行銷本服務或相關活動之目的,使用(包含但不限於重製、改作、散佈、公開傳輸等)參賽者所繳交之著作或資料,並得使用於相關行銷媒體,包括且不限於網頁或平面刊物等,且不受著作權第四十一條規定限制。

  • 錄取名額:分年級進行評選,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禮券以資鼓勵。

(金獎一名壹仟元禮券及獎狀、銀獎一名捌佰元禮券及獎狀、銅獎一名伍百元禮券及獎狀,另視參加作品質量,酌增佳作若干名)。

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