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 4 點第 1款規定辦理。 |
二、 |
参訓人員由服務機關薦派,訓練費用每位新臺幣 2,500 元亦由服務機關負擔,報名表請於 110年 12月 24 日前函復本府。本班正取 50 人,備取 10 人,如報名人數超過名額限制者,本府將審核業務需要擇定正、備取人員。 |
三、 |
本府預定於 111 年 1月 5日前通知審核結果,經核定學員應於 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