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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1-09-08 | 點閱數: 385

1.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請依指揮中心之「『COVID-19 (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 110 年 8 月 21 日指揮中心公告,集會活動人數上限室內 80 人、室外 300 人之措施辦理,超過人數應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惟經指揮中心公告提升疫情警戒等級縣市,仍應依指揮中心公告辦理。

2.關學校游泳課程實施,請依體育署 110 年 9 月 1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00031495 號函修正「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如附件),有條件開放游泳池之淋浴設施及部分附屬設施辦理。

3.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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