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到校的經濟弱勢學生: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之前有向總務處報請者)等經濟弱勢學生。
二、補助期間5月 19日-5 月 28 日(不含六、日),共 8 天,補助金額上限為每人每餐70元。
三、餐廳名稱: 武記越南河粉---民國路 1-1號(民國路與和平路交叉路口)
四、請各班導師協助轉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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