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衛生組 - 學務處 | 2020-12-14 | 點閱數: 533

一、本校教師如符合公費接種疫苗對象資格者,上次有登記但因故未接種者,可於 12 月 18 日(星期五)前就近至各轄區衛生所補接種。

二、請教師於 12 月 18 日(星期五)前持健保 IC 卡及在職(任教/服務)證明文件,就近至各鄉鎮市衛生所施打。

三、縣府自購疫苗剩餘數量有限,用完為止,請前開教師先電洽轄區衛生所預約,確認有疫苗後再就診,並配合該轄區衛生所的相關規定處理。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