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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109 年 9 月 8 日主普口字第 1090401107C 號函辦理。 |
| 三、 | 旨揭活動辦法說明如下或參考附件檔案 |
| (一) | 以電腦繪圖方式完成電子著色圖稿,完成後於活動期間將檔案上傳至活動網站,並完成指定留言。 |
| (二) | 普查期間結束後,行政院主計總處將辦理抽獎活動,參加者有機會獲得平板電腦或藍芽喇叭等好禮。 |
| (三) | 活動詳情依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