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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環保衛生組 - 學務處 | 2019-01-24 | 點閱數: 683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7 年 9 月 18 日府環廢字第 1070183971 號函辦理,花蓮縣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於本( 107 )年 10 月 1 日起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相關公文及海報請參閱附件 1 及附件 2 。

二、承第一項,本校不收購物用塑膠袋及一次性餐具(包括免洗筷子、免洗湯匙、塑膠飲料杯、紙杯及購物袋等等)。

三、本校垃圾場回收時間及注意事項,詳閱附件 3 。

四、其他環保衛生組重點業務相關事項,可參閱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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