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學年度全國學生美展花蓮縣初賽
國風國中校內比賽徵件實施辦法
類 別 |
作 品 規 格 與 參 加 者 說 明 |
1. 西 畫 |
1.四開作品,單色素描及彩色繪圖皆可。 2.主題自訂。 |
2. 平面設計 |
1.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紙張四開或對開尺寸 2.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以平面設計為限,且黏貼牢固 |
3. 漫 畫 |
1.四開紙張,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在作品,避免與海報設計混淆。形式不拘,單幅、四格、多格形式皆可。 2.作品若以電腦繪圖,需輸出四開作品,並附電子檔。 |
4. 水 墨 |
1.主題自訂,四開尺寸,工筆寫意風格皆可。 2.暑假已參加水墨培訓班所畫作品。 |
5. 版 畫 |
1.主題自訂,各類版材印成之四開尺寸作品,作品需以鉛筆按規定方式簽名。 2.暑假已參加版畫培訓班之作品。 |
6. 書 法 |
1.對開作品,自行選文句和以各式書體完成。 2.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