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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10 月 8 日臺教國署體字第 1150093701A 號函辦理。 |
| 二、 | 該署自 112 至 114 年與國健署合辦 3 屆「健康促進學校特色獎勵競賽」,為擴大縣市及學校參與,國健署調整上開競賽形式為每 2 年辦理 1 次,採分層獎勵及分階段評選方式辦理,並依各獎項評選機制辦理書面審查、實地訪視或口頭報告審查,分為縣市、學校及個人等 3 個層級,並設縣市協力推動獎、卓越獎、特色獎及卓越貢獻獎等 4 類獎項,總獎勵名額為 96 至 101 名。 |
| 三、 | 旨揭競賽重點說明如下: |
| (一) | 獎項層級、類別、參與對象及報名方式: |
| 1、 | 縣市層級:設「縣市協力推動獎」;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代表所轄縣市參加。 |
| 2、 | 學校層級: |
| (1) | 「卓越獎」:設金質獎、銀質獎、銅質獎及推動獎;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推派學校參加,參賽學校 114 學年度「體位適中比率」須優於當年度該縣市各學制平均值;「裸視視力不良率」及特定年級「未治療齲齒率」任一項優於當年度該縣市各學制平均值,且另一項指標表現由優至劣排序後,不得位於當年度該縣市最後 25%。曾獲 114 年「卓越金質獎」之學校不得報名,且不得同時報名特色獎。 |
| (2) | 「特色獎」:分社區夥伴獎、創新課程獎、支持環境獎及健康服務獎等 4 類,每類設特色績優獎及特色佳作獎;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處)推派或學校自由報名,參賽學校分國小組及國高中組,並自社區夥伴獎、創新課程獎、支持環境獎及健康服務獎等 4 類獎項中擇一報名;曾獲 114 年「特色獎」之學校,不得報名曾獲獎之獎項,且不得同時報名卓越獎。 |
| 3、 | 個人層級:設「卓越貢獻獎」;由獲 116 年「卓越金質獎」或「卓越銀質獎」之學校提報 1 名符合資格之人員,經所屬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確認後推薦;推薦對象須為實際參與該校健康促進學校推動工作且具重要貢獻之人員。 |
| (二) | 報名及資料繳交期限:報名截止日為 116 年 1 月 22 日;書審資料繳交截止日:卓越獎及特色獎為 116 年 3 月 2 日、卓越貢獻獎為 116 年 5 月 31 日;預計參加上揭獎項之學校或個人,請於報名截止日前 10 日函報本府俾利推薦。 |
| (三) | 評選方式及標準:依各獎項性質訂定參賽資格及評選指標,第一階段採書面審查;卓越獎通過書面審查者進入 第二階段實地訪視,特色獎通過書面審查者進入口頭報告審查,並依評選結果核定獲獎名單。 |
| 四、 | 為讓各縣市相關人員瞭解競賽相關內容,國健署委請輔仁大學辦理 2 場競賽說明會,請於 115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報名,額滿將提前關閉表單: |
| (一) | 第 1 場(線上): 115 年 10 月 14 日(星期三)下午 2 至 4 時。 |
| (二) | 第 2 場(實體與線上併行): 115 年 10 月 15 日(星期四)上午 10 至 12 時,實體地點:輔仁大學于斌樓 1 樓谷欣廳(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 510 號)。 |
| 五、 | 詳細競賽內容及說明如附件;本案相關疑義,請洽輔仁大學郭亭亞小姐或棘信元先生,電話:( 02 ) 2905-205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