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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 115 年 3 月 3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52700687B 號函及 115 年 5 月 19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50049911 號函;本府 3 月 4 日府教設字第 1150040830 號函、 115 年 5 月 6 日府教設字第 1150087286 號函及 115 年 5 月 19 日府教設字第 1150096356 號函;平和國小 115 年 6 月 5 日平小總字第 1150001662 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內容摘要如下: |
| (一) | 辦理日期: 115 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17 日。 |
| (二) | 實施地點:花蓮縣花蓮市明禮國民小學。 |
| (三) | 參與對象: |
| 1、 | 花蓮縣內各級學校-國中小、高中職及專科以上學校之教師與職員,並開放全國各國中小教師與職員報名,參加人數預計 40 人。 |
| 2、 | 花蓮縣國中小校長(含儲備校長)尚未參加此項研習者,請務必報名參加。 |
| 3、 | 花蓮縣環境教育輔導團團員尚未參加此項研習者,請務必報名參加。 |
| (四) |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 115 年 7 月 14 日(星期二)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1.inservice.edu.tw/ 報名,課程代碼: 5625269 。環境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moenv.gov.tw/Default.aspx ,課程代碼: 1150715 。 |
| 三、 | 全程參與者頒發 24 小時研習時數證書,請貴校准予公(差)假登記。依規定各課程均應辦理簽到退,依實核予研習時數;若中途因故缺課者,除該節時數不予核定外,另請自行報名其他縣市相同課程類別之研習活動,以利取得完整 24 小時之研習時數。 |
| 四、 | 另查環境部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s://elearn.moenv.gov.tw/ ,未具有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學校名單如附,請貴校確認所列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辦理情形,倘有學校環境教育人員已取得認證,則請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填寫認證人員基本資料。 |
| 五、 | 承述,本案屬環境教育法應辦事項,倘若學校環境教育人員未取得認證,務請貴校派員參加旨揭認證研習並確實取得認證。 |
| 六、 | 檢附「本案認證課程實施計畫」及「未具有環境教育指定人員學校名單」各 1 份,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平和國小王琳懷總務主任,電話: 03-8661223 轉 10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