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動 特教組 - 輔導室 | 2017-04-24 | 點閱數: 1004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資優教育方案作業原則。

貳、目的

一、透過故事文本多元閱讀與材料收集,引領資優學生人文、語言之認知進而培養進階閱讀寫作之能力。

二、透過教師引導及實作,提供資優學生發揮創意創作劇本的機會。

三、以自創故事改編劇本,讓學生從劇本創作與劇場規畫中提升團隊合作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 辦理單位:花蓮縣立國風國中輔導處特教組。
  • 計畫名稱:我們的小故事-讀創●編劇●微電影
  • 實施時間: 106 年 7 月 3 日(週一)~7 月 7 日(週五); 7 月 10 日(週一)~7 月 12 日(週三)上午,共 7.5 日。
  • 參、報名及錄取標準

  一、報名方式:

1 、向就讀學校報名,由各校遴選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後統一報名,不接受個別報名。

2 、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23 日(週五)前,以學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與相關文件(如附件一、附件二)逕送國風國中輔導處特教施宜廷組長。

3 、報名費用:免費。

4 、聯絡人:國風國中輔導處特殊教育組  施宜廷組長 電話: 8323847 轉 17 ;電子郵件: suspect1219@yahoo.com.tw

5 、傳真電話:國風國中輔導處: 8354661 。

  二、錄取標準:

  (一)本校召開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依以下條件依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若超過招生名額,每校各年級至多錄取 3 名;不足名額得由符合錄取標準之學生甄選遞補)。

      1 、通過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創造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1. 、通過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資優學生(小六升國七、國七升國八、國八升國九男女生),在創造能力上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經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觀察推薦者。
    1. 、經教師或家長推薦,在創造能力上具有卓越潛能或傑出表現者,檢具教師或家長推薦表、創造力觀察推薦表或創造力相關競賽活動表現優異證明等。

   (二)錄取名單於 106 年 6 月 27 日(週二)前公告於國風國中網站並通知各校。

肆、辦理經費:學生免報名費。

伍、預期效益

    啟發學生對語文學習之興趣。增加學生語文多元學習及互相觀摩的機會。 提升學生創意發想故事,改編劇本創作及表演與欣賞能力。

陸、其他

一、全程參與活動之學生,頒發參加證書。

二、參與活動表現優良或成果發表績優者之學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