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法。
二、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資優教育方案作業原則。
貳、目的
一、透過故事文本多元閱讀與材料收集,引領資優學生人文、語言之認知進而培養進階閱讀寫作之能力。
二、透過教師引導及實作,提供資優學生發揮創意創作劇本的機會。
三、以自創故事改編劇本,讓學生從劇本創作與劇場規畫中提升團隊合作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一、報名方式:
1 、向就讀學校報名,由各校遴選符合報名資格之學生後統一報名,不接受個別報名。
2 、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23 日(週五)前,以學校為單位,填妥報名表與相關文件(如附件一、附件二)逕送國風國中輔導處特教施宜廷組長。
3 、報名費用:免費。
4 、聯絡人:國風國中輔導處特殊教育組 施宜廷組長 電話: 8323847 轉 17 ;電子郵件: suspect1219@yahoo.com.tw
5 、傳真電話:國風國中輔導處: 8354661 。
二、錄取標準:
(一)本校召開審查委員會進行資格審核,依以下條件依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若超過招生名額,每校各年級至多錄取 3 名;不足名額得由符合錄取標準之學生甄選遞補)。
1 、通過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國中創造才能資賦優異學生。
(二)錄取名單於 106 年 6 月 27 日(週二)前公告於國風國中網站並通知各校。
肆、辦理經費:學生免報名費。
伍、預期效益
啟發學生對語文學習之興趣。增加學生語文多元學習及互相觀摩的機會。 提升學生創意發想故事,改編劇本創作及表演與欣賞能力。
陸、其他
一、全程參與活動之學生,頒發參加證書。
二、參與活動表現優良或成果發表績優者之學生,頒發獎狀以資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