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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農業部 114 年 1 月 15 日農授林業字第 1142420048 號函辦理。 |
| 二、 | 若於造林地周邊道路進行樹木修剪及除草等相關作業時,請勿隨意堆置及燃燒雜草、枯枝等廢棄物,以免造成火勢延燒至造林地。 |
| 三、 | 就國人掃墓之習慣可提前宣導,若消防單位有進行宣導相關場次請通知民眾周知。 |
| 五、 | 副本抄送本縣各國中小學,可就說明四短片及海報部分進行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