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113 年 3 月 25 日北區國稅綜合字第 1130003462 號函頒「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2.112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 113 年 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請儘早申報,以免最後人多擁擠。
3.民眾可用手機進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稅,快速又方便。
4.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
5.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您到提款機操作轉帳退(補繳)稅,如有疑慮請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或向各地區國稅局確認查證。
6.民眾如遇稅捐爭議,可向稽徵機關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