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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藝術才能組 - 教務處 | 2023-07-05 | 點閱數: 397

花蓮縣「112 年洄瀾青春盃」書法比賽計畫書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 112 年 6 月 21 日警署刑防字第 1120006934 號函。

二、目的:提倡暑期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推廣書法教育,提升傳統書法寫作水準,

          培養青少年修身養性練字,陶冶性情,書寫時記下警語,避免誤入歧途。

三、組織: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主辦單位: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少年輔導委員會。

協辦單位:花蓮縣美育交流學會。

四、比賽方式:於花蓮縣警察局親民堂當場書寫,書寫時間 1 小時 30 分。

五、比賽組別:共分成二組

(一)國中組:限 30 名額(額滿即不接受報名)

(二)高中(職):限 30 名額(額滿即不接受報名)

六、比賽書寫規格:

(一)國中組書寫 28 格宣紙(書局有售)長67 公分33 公分,直式落款學校名

      稱、年級、姓名,字體以楷書、行書、隸書為主,不寫標點符號。

(二)高中(職)組無格宣紙長140 公分35 公分,直式落款學校名稱、年級、姓

      名,字體以楷書、行書、隸書為主,不寫標點符號。     

七、書寫內容:(共四項由評審當場抽簽決定內容)

(一)防制少年接觸新興毒品加入幫派參與詐騙網路賭博避免遭色情行業利用。

    (二)現在不吸毒以後不孤獨。幫派生活人擔心死後無人來關心。

    (三)慎選打工場所勿淪詐欺車手。打工詐騙要小心凡事謹慎停看聽。

    (四)反菸毒拒幫派勿援交杜絕校園霸凌不參與網路賭博不做詐欺車手。

八、報名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 112 年 7 月 10 日止將報名表 email:hs0527hs@gmail.com、傳真8239857或親送花蓮市府前路 21 號

號(少年警察隊)。

九、評審日期、人員組成: 112 年 7 月 12 日。聘請書法家、學者 5 名組成評審委員會

    進行評審。

十、錄取名額及獎勵:

1.國中組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禮券(第 1 名 3,000 元、第 2 名 2,500 元、第 3 名

2,000)獎狀一紙。佳作錄取五名,各頒發禮券 500 元、獎狀一紙。

2.高中組錄取前三名,各頒發禮券(第 1 名 3,000 元、第 2 名 2,500 元、第 3 名

2,000)獎狀一紙。佳作錄取五名,各頒發禮券 500 元、獎狀一紙。

十一、頒獎時間、地點:當天評審結束後於警察局親民堂頒獎。

十二、聯絡方式、聯絡人:少輔會幹事張欣欣。電話: 8221477

十三、任務分工:花蓮縣警察局、花蓮縣少年輔導委員會:公告參賽資訊、提供經費、

      購買禮券、便當、獎狀製作;花蓮縣美育交流學會:公告參賽資訊、購買比賽

      宣紙、聘任評審。

十四、注意事項:

1.請自行攜帶比賽所需用具。

2.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展覽,攝影、出版等非營利性目的使用之權利。

3.錄取作品由承辦單位負責布置頒獎場所,供得獎人拍照留念。

4.若經由評審或他人舉發參賽作品非出於本人書寫且經查證屬實,評審有權取消

  得獎資格,按順位遞補。

十五、活動程序:

時間

程序

08: 30~09 : 00

選手報到

09: 00~09 : 20

開幕典禮及抽籤書寫內容

09: 30~11 : 00

開始書寫

11: 00~11 : 40

評審

11: 40~12 : 00

頒獎及閉幕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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