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 112 年 1 月 12 日台內民字第 11102248531 號函辦理(附件 1)。 |
二、 | 旨案全國孝行獎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數預定選拔 30 名, 本縣依人口數分配參加複選名額為 2 名,孝行楷模致贈獎座 1 座及新臺幣 5 萬元,倘其若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 3 萬元。 |
三、 | 另本縣孝行獎預定選拔 8 名,由訪查員評審評定後從中推薦 2 名報內政部參加複選,其表揚典禮日期、時間及地點將另函通知各單位受推薦人。 |
四、 | 本案計畫電子檔可至內政部網站「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