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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3-01-11 | 點閱數: 351

112 年度縣內外介聘事項,請各校留意並配合辦理,因涉教師權益,相關介聘資訊務必於校內會議宣告:

1.112 年度教師介聘作業順序為: 4 月辦理縣內介聘、 5 月辦 理縣外介聘、 6 月辦理超額介聘。

2.教師至介聘系統提出縣內介聘申請,自 106 年度起已取消 學校人事於系統中提交至縣府端之程序,並於介聘系統 上網填報資料截止日前,計 4 次刊登處務公告當時各校登 錄縣內介聘教師人數,由參與教師自行確認各校人數, 請轉知教師留意處務公告。

3.若教師欲同時申請縣內及縣外介聘,請學校務必同時提報 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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