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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藝術才能組 - 教務處 | 2016-11-08 | 點閱數: 75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1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50127619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計畫內「閱讀磐石學校」之初選,將依「花蓮縣 105 年度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徵選活動」徵選結果,由
自強國中(國中組)、佳民國小及富世國小(國小組)等 3 校,代表本縣參加複選,不再接受申請。


三、有關「推動閱讀績優團體及個人」部分,請有意參加評選之學校及個人,請於 106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前(以郵戳
為憑),將相關表件寄(送)達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林永先生彙辦,逾時將不予受理。

 

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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