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習 研究發展組 - 教務處 | 2015-12-07 | 點閱數: 1161

一、依據 104 年 5 月 22 日教育部召開之「104 學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審查相關事宜溝通會議」決議
事項辦理。
二、目的:
(一)激發教師與行政團隊的動能,發展共同願景與目標。
(二)引導教師自我反思教學實踐,共同解決教學的問題。
(三)促進教師評鑑知能專業成長,建構合作的學習文化。
(四)健全教師專業社群評鑑機制,促進社群的永續發展。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花蓮縣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四、辦理時程: 104 年 12 月 11~12 日中午止(第一天 7 小時、第二天 3 小時共 10 小時)。

五、報名方式:請至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http://tepd.moe.gov.tw/ 報名。
六、參與對象:各學校推薦參加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工作坊,每校 1 至 2 人(每場次 30 人),推薦參與學員條件
依優先次序排列如下:
(一) 104 學年主持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優先錄取。
(二)教學輔導教師或已完成教專進階認證者為優先。
(三)願意申請下學年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並擔任召集人者。
(四)願意擔任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之推廣者。
(五)願意擔任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

:::
相關資源
[ mo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