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第一學期財團法人慈惠愛心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1.學業成績 80 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以 110 學年第 2 學期成績為主)(國一新生恕不受理)
2 體育成績 70 以上.
3.鄉鎮市核發之低收入戶正本
4.住宅位置圖
5.最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6 相關證明文件
*慈惠愛心基金會以 8年級及 9年級為申請對象喔,每名新台幤 2000 元整。
*本校截止日111年10月20日,若符合資格同學,請自行到教務處領取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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