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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學副組長 - 教務處 | 2016-09-20 | 點閱數: 962

105學年度慧燈盃作文競賽暨語文能力檢定辦法

105 年 8 月 3 日修訂

壹、宗旨

    一、獎勵及提升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五、六年級學生寫作與語文能力,並強化學生之學習動機及語文優勢。

二、頒發具公信力之檢定證書,俾利學生做為多元入學備審參考資料。

貳、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參、主辦單位: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肆、協辦單位:中華民國作文教育學會宜蘭支會。

伍、參賽對象:全國各高中職、國中、國小( 5~6 年級)在學學生。

陸、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5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5:00 止

柒、競賽日期:105 年 10 月 23 日(星期日)上午 10 : 20~11 : 50

捌、競賽地點: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玖、競賽組別:分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三組。

拾、檢測項目與檢測時間:(兩檢測項目都需參加,始符合參賽資格)

時間

項  目

競賽內容與標準

備   註

10: 20

11: 20

一、作文競賽

一、內容與思想 50%

二、結構與修辭 40%

三、書法與標點 10%。

作文題目當場公布,請依提示寫作,稿紙由主辦單位提供。

11: 20

11: 50

二、語文能力檢定

字音、字形、改錯、

綜合測驗、配合題

競賽題型及歷屆考古題:如網站公告(網址:www.hdsh.ilc.edu.tw)。

拾壹、競賽成績檢定標準與獎勵辦法:

項目

檢定標準

獎勵辦法

備    註

作文

競賽

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 3 組,各組分別錄取冠軍、亞軍、季軍一名及佳作若干名

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

如下:

冠軍: 5000 元

亞軍: 3000 元

季軍: 2000 元

佳作: 1000 元

‧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公開展示並刊登於慧燈中學校刊,供各校師生及各界觀摩、鑑賞。

‧其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語文

能力

檢定

第一級: 90 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一級證書乙紙

‧進入第一~第三級者頒予檢定證書

 

第二級: 80 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二級證書乙紙

第三級: 70 分以上

頒發檢定第三級證書乙紙

 

 

拾貳、報名方式:凡有意參賽同學,可由就讀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請登入本校網站(www.hdsh.ilc.edu.tw)首頁報名。

二、請利用郵政劃撥報名費用:

帳號: 19254331 ,戶名: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

三、請務必在繳費劃撥收據上註明就讀學校、學生姓名,並將收據傳真至

03-9220628,始完成報名手續競賽前尚未繳交費用者,恕不列入成績評比。

拾參、報名費用:

一、個別或團體報名,均為每人新台幣 100 元。

   二、 參賽學生在校成績為班級第 1 名者,免繳報名費。(可由參賽學生班級導師證明)。

拾肆、考生與家長休息室設於本校化育樓創意中心。

拾伍、競賽過程中若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告知監考人員。

拾陸、洽詢專線:

1.國小組:請洽本校招生處,電話:( 03 ) 922-9968 轉 137 、 147 。

2.國中組、高中職組:請洽本校教務處,電話:( 03 ) 9229968 轉 114 、 115 。

拾柒、備註說明:

一、已完成繳費報名者,恕不退費。

二、試場位置及准考證號碼於 10 月 21 日(五) 14 : 00 公布於慧燈中學網頁,可先行查閱http://www.hdsh.ilc.edu.tw/

三、准考證將於考試當天由監考老師當場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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