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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處 | 2016-09-09 | 點閱數: 763

花蓮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

1.清寒, 104年家戶年所得在 40萬元以下(不用出具任何證明,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查核)。

2.具原住民族身份,以戶籍資料佐證。若符合以上條件,請您準備一年內的全戶的戶籍謄本或新式 戶口名簿影本 1份,請學生帶來交給導師或逕交教務處,由學校來為您們申請,期限到 9 月 30 日止。請家長特別注意。

3.另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範,請您詳閱附件個人資料 提供同意書後,簽名同意後一併繳交給導師或逕交教務處。

清寒原住民獎學金,務必請導師們加強宣導,若須表格請洽註冊組

  本校截止日 105年 9月 20 日,若須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春進老師

領取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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