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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行政組 - 教務處 | 2016-09-09 | 點閱數: 799

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105年度獎助學金

一.http://www.sunshine.org.tw

二.申請資格:需具備中華民國之國籍,就讀國內各級日、夜間部及補校在學學生(含當學期畢業生)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類獎助學金,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

顏面損傷是指其頭、頸、臉部需有明顯可見之損傷或疤痕者。

2.()()類「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明閱科技陽光子女特殊才藝獎學金」,需父母一方為

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

  本校截止日 105年 9 月 20 日,若須申請者請至教務處註冊組找許春進老師

領取申請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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