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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2-04-15 | 點閱數: 380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415日府人福字第1110075894號函辦理。
二、旨揭共同供應契約案之履約期限自本(111)年51日至明(112)年430日止,契約相關資料已依照「共同供應契約實施辦法」第7條規定,公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及下載利用,據以辦理投保。
三、如有訂購相關問題,請逕洽詢旨揭廠商聯絡人黃羽櫄小姐(電話:07-2380909轉分機251kbusi@scin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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