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資格: 1、正就讀國中,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2、父或母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 2 年內。 3、 110 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 60 分或具有特 殊表現(如:體育、美術等優異成績)。 4、需檢附「愛與希望心得分享( 800 字以上)」及「相關 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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