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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1年2月23日府人福字第1110034424號函辦理。
二、查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前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獲選承作旨揭保險業務,辦理期間自110年4月1日0時起至112年3月31日24時止,為期2年。以第1年度保險期間將於111年3月31日屆期,為維護在保者之保險權益,爰請轉知上開屆期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