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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研究發展組 - 教務處 | 2016-08-08 | 點閱數: 882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辦理。
二、辦理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 105 年 9 月 24 日至 25 日上午 9 時至下午 16 時 40 分。
(二)地點:明義國小圖書館。
三、參加對象:以辦理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的參與教師為主要對象。
四、參與研習教師須先至(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完成 6 小時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課程學習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並通過線上測驗者,方能報名本研習。
五、報名方式:
(一)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研習活動-人才培育-評鑑人才-評鑑人員初階課程-花蓮縣 105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第三場次)。
(二)登入精緻教專網(atepd.moe.gov.tw)-首頁下方縣市政府最新消息-【公告】花蓮縣 105 學年度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評鑑人員初階實體研習(第三場次)。
六、各場次研習參與人數以 45 人為上限,額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七、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八、注意事項:
(一)每天簽到及簽退,上課 15 分鐘後,即撤回簽到單。
(二)每門課缺 20 分鐘(含外出接電話、遲到…等),則該門課需全時補課。
(三)應教育部要求,須按時點名,以貫徹並落實本專業研習認證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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