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55803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業於110年11月15日公告在下列網站:
(一) 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https://adapt.set.edu.tw/。
(二) 國教署特教網路中心:https://www.aide.edu.tw/。
(三) 總召學校─國立和美實驗學校:https://www.nhes.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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