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缺機關:花蓮縣立國風國民中學
二、職稱:短期專業救生員
三、薪資:1小時時薪180元。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花蓮市林政街七號(本校游泳池)
六、工作時間:配合體育班訓練時間律定。
七、工作內容:1.水上安全戒護;2.泳池環境維護;3.簡易機房操作;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檢附文件:1.履歷表 2.體育署認證合格之發照團體所頒發有效期間內之游泳池救生員證照。
九、上班日期:自110年9月1日或報到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
十、收件期限及相關說明:自即日起至110年9月24日止自備履歷及證照影本,送達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人事室收)。
十一、書面資料符合資格條件者,經業務單位視實際需要初審後,於110年9月27日下午3點於本校辦理口試(依據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及問題處理四項評定)未經錄用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