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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8月27日府社勞字第1100171276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會係為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所定內容及就業歧視之防治,保障職場工作平權、消除性別及就業歧視,並協助事業單位建立性騷擾防治機制,惠請指派業務承辦同仁及所屬相關業務人員參加,並請同意以公(差)假方式出席與會。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防疫需要,出席人員應全程配戴口罩及飲用茶水時請保持距離,另為落實節能減碳,請自備環保杯。
四、請於活動當日繳回「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健康聲明書」始得入場。(又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具有感染風險人員/須進行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或屬自主健康管理者,應另行指派適當人員出席,請勿前來與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