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一、發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課程內涵,以建立正確觀念及共識。
二、藉由教師同儕專業對話互動與輔導、自我省思,提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評鑑人員專業知能及講授能力。
三、落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初階評鑑人員之質與量。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明義國小教專中心
參、研習地點:明義國小圖書館
肆、研習時間:105年7月21日至7月22日上午09點至下午16點40分
伍、參加對象
一、以辦理 105 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學校的參與教師為主要對象。
二、參與研習教師須先至(輕量化)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完成 6 小時評鑑人員初階培訓線上研習課程(學習https://olc2.moe.gov.tw/tepd_olc/),並通過線上測驗者,方能報名本研習。
三、各場次研習參與人數以 45 人為上限,額滿則不再接受報名。
陸、議程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內容
7/21 08:30-08:55 報到
08:55-09:00 課程內容說明
09:00-11:00 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基本概念與評鑑規準
11:10-12:1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Part1
13:10-15:1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Part2
15:20-16:2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Part3
16:20-16:40 綜合座談
16:40- 賦歸
7/22 08:30-09:00 報到
09:00-11:00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I)-Part4
11:10-12:10 教學檔案製作、評量與運用(I)-Part1
13:10-15:10 教學檔案製作、評量與運用(I)-Part2
15:20-16:20 專業成長計畫(I)
16:20-16:40 綜合座談
16:40- 賦歸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研習教師,請各校惠予公(差)假登記,並核給 12 小時研習時數證明。
二、請教師於報名此研習前,務必確認已完成 6 小時評鑑人員初階線上研習課程後,方可報名此實體研習課程。
三、本研習課程完全以線上報名為主,不接受當天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四、研習上課時間準時早上 9 點開始,若遲到十五分鐘以上將視為曠課,則失去此課程單元研習資格,請學員務必準時出席。本次研習必須全程參與完成 12 小時課程方能核予研習時數,若中途有缺課情形,則不核予研習認證。為確保學員出席,每日上課需簽到及簽退,課程開始 15 分鐘後即不提供簽到,請參與學員勿遲到。
五、研習當天請學員上課攜帶教師識別證及列印 6 小時線上研習課程完成時間之證明、文具用品、環保杯及環保筷。
六、補課之規定:各實體研習課程未全程參與,可於其他梯次中補足該課程。例如: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 I ),此課程為 6 小時,若遲到超過 15 分鐘或請假,則需於其他梯次中完整上完 6 小時的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 I )課程。
七、請務必確認「精緻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之帳號資料完整,包含聯絡信箱是否正確、身份證字號、任教學校是否正確等。如有身分證字號不全、雙重帳號等問題,請洽精緻網:04-2229-7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