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校109學年度第23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通過。
公告事項:
壹、甄選結果:
代理教師(代理期間110年8月29日至111年7月1日或代理原因消滅止):
(一)語文領域(國語文)科:
錄取:何依蓮
(二)數學領域(數學)科:
錄取:林秋美、陳定邦、黃瓊儀
(三)技藝優良專班(音樂科)
錄取:李依玲
(四)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
錄取:張玉欣
貳、正取者,請於110年7月20日上午10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證書)、大頭照電子檔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