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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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日期: 110 年 8 月 2 日至 110 年 8 月 1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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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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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語別:客家語( B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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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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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對象:(報名者必需具備以下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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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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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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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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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證:取得客家委員會核發之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另依國民教育法第 11 條第 5 項規定,具客家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資格者,免檢具客語中級以上能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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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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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5 年內曾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從事本土語文教學工作實際服務累計滿 6 學期且現職之本土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代理教師。本專班招生對象之年資採計,除於國民小學實際從事客家語文教學工作之年資外,得併計中等教育階段之同語文教學年資。年資採計期間報名截止時間往前推算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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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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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本校師資培育中心教育學程組莊小姐,電話:(08)7663800 分機 2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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