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 | 依據本局「110 年推廣統一發票兌獎多元服務措施辦理國中小學生『e 繪租稅』繪畫比賽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
| 二、 | 參賽學生、指導或承辦老師,致贈紀念品 1 份,數量 400 份,依收件順序送完為止。優勝學生頒發獎金及花蓮縣政府獎狀,獲得佳作以上作品之在校指導老師頒發花蓮縣政府獎狀乙幀,請轉知美術或相關指導老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