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10年4月28日府人訓字第1100081703A號函辦理。
三、各機關同仁於前揭導讀專區選讀完成之數位課程學習,今(110)年度報送閱讀推廣活動成果時,請將同仁學習狀況明細彙整至「(機關)辦理各項閱讀推廣活動明細表」(附件1)。各機關公務人員完成數位課程時數比率將列入本年度專任人事機構人事業務績效考核評分範圍,同仁學習狀況明細產製及彙整方式如下:
(一) 導讀課程學習完成人數明細: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入口網站/同仁學習狀況明細,輸入課程名稱、時數範圍及實際上課起始日期後,點選 「匯出明細Excel」(附件2)。
(二) 前揭明細請依課程個別產製,刪除個人身分證號碼,並彙整至「(機關)辦理各項閱讀推廣活動明細表」工作表(工作表名稱:5-1、5-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