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花蓮縣 105 年度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學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
二、 | 為提升本縣綜合活動領域教師教學關鍵能力,落實課程綱要精神與理念,並充實本縣綜合活動領域 36 小時關鍵能力研習種子講師之人力資源庫,特辦理此研習。 |
三、 | 活動日期: |
(一) | 北區: 105 年 7 月 6 日(三)至 8 日(五),共 3 日。 |
(二) | 南區: 105 年 8 月 15 日(一)至 17 日(三),共 3 日。 |
四、 | 活動地點: |
(一) | 北區: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
(二) | 南區:花蓮縣立玉里國民中學。 |
五、 | 本研習每場次 40 人, 2 場次共計 80 人,除各校至少派 1 名出席外,參加人員資格如下: |
(一) | 本縣各公私立國中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教師),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
(二) | 預定擔任 105 學年度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之教師,尚未取得 36 小時關鍵能力認證之教師務必參加。 |
(三) | 各校推薦有興趣擔任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授課教師。 |
六、 | 報名應注意事項: |
(一) | 參加實體課程培訓教師請務必先行至教育部數位學習服務平台( http://ups.moe.edu.tw/)完成線上 21 小時認證。(參加實體課程研習時務必繳交教師在職進修網列印完成線上 21 小時且經主管機關核章後研習證明) |
(二) | 請通過線上評量認證之教師於 105 年 6 月 20 日前,上全國教師進修網教師研習系統網報名。網址: http://inservice.nknu.edu.tw/。 |
(三) | 本研習為產出型工作坊,參加研習教師需自備筆記型電腦。 |
七、 | 研習時數: |
(一) | 參加教師於研習活動期間准予公假,全程參與者並繳交研習作業,經檢核通過,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研習時數。 |
(二) | 具備「輔導活動」、「童軍教育」或「家政」證書之教師,取得線上課程 21 小時及實體課程 15 小時之後,由本縣頒發研習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