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縣「第 61 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及重要時程表各 1 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109 年 11 月 10 日科推字第 109040005173 號令修正發布之「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修正內容以紅字標註,請參展隊伍配合辦理;另其他本( 61 )屆補充規定將另於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公告周知。 |
三、 | 本縣「第 61 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業修正實施計畫第 10 點獎勵對象及獎勵金額度(指導教師及作者獎),爰請各校依實施計畫鼓勵老師指導學生踴躍組隊參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