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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法官學院 109 年 12 月 31 日官院教孝字第 1090002136 號函辦理。 |
| 二、 | 為深耕校園法治教育,並於校園內推廣國民法官制度,法官學院訂於 110 年 1 月 29 日,於該學院舉辦旨揭研習營。 |
| 三、 | 旨揭研習營參加對象為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教師,以未曾參加法官學院或司法院辦理之任何一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前進校園活動種子教師培訓營」為限,共 60 人。 |
| 五、 | 研習期間提供午餐及結訓餐盒,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提前住宿(以報名時之服務學校為判斷依據)。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於研習期滿後,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請學校鼓勵教師參加,並依權責核予研習人員公假。 |
| 六、 | 旨揭研習聯絡人:教務組林玉凡導師,電話:(02)88664433 分機 6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