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12月11日府教學字第109024783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預定110年2月2日至2月4日假南投地區辦理專審會調查員及輔導員教育訓練。
三、請各校踴躍推薦符合專審會辦法第7條(調查小組之調查員)及第10條(輔導小組之輔導員)資格的人員參加教育訓練,並於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前將推薦表免備文,以電子郵件寄送給學管科承辦人(mengchn@hlc.edu.tw)。
四、另請受推薦人於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前上網報名(https://reurl.cc/6lzAyd),並將相關資格證明資料掃描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edub0367@mails.pntcv.ntct.edu.tw或傳真至049-2246105(南投高商人事室)。
五、檢附推薦表及招募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