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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12-16 | 點閱數: 511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1215日府人福字第1090250081B號函辦理。
二、縣府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及退休人員,憑員工服務證或退休證至該商店消費享有優惠折扣,期限自11011日起至1101231日止。
三、旨揭特約商店適用館別為臺北館、日月潭儷山林會館、日月潭-月潭館、日月潭-日潭館、高雄哲園學產文教會館、墾丁儷山林會館、棲蘭山莊及明池山莊,各館聯絡資訊及優惠內容詳見合約書內容。
四、詳細優惠內容請參閱縣府人事處網頁/特約商店。(http://www1.hl.gov.tw/insv/vip_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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