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 109 年 12 月 1 日移署移字第 10901254501 號函辦理。為提供全國清寒及優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適當關懷扶助及獎勵,同時鼓勵新住民積極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證照,培養新住民子女特殊優秀才能,增加社會競爭力,特研訂旨揭計畫。
二、本( 109 )學年度計畫異動內容,摘述如下:
(一) 核發獎項:
1、特殊才能優秀學生獎勵金:增加國際國中科學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國際性(含亞洲地區或亞洲暨太平洋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賽會、國際技能競賽、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及亞洲技能競賽、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共計 8 獎項。
2、新住民證照獎勵金:增加單一級別證照獎勵金。核發金額:新住民子女優秀與清寒學生獎(助)學金調整一致,各組別核發金額自 3,000 元至 1 萬 2,000 元不等。
三、有關計畫報名期間預計自 110 年 2 月 22 日(星期一)至同年 3 月 31 日(星期三)止,惠請協助公告及推薦並鼓勵符合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並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以及寄送申請表格與相關佐證資料至本署彙辦(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移民事務組洪偉玲科員)。
四、另上開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依限於報名期間內至系統辦理線上申報並完成申報資料寄送,以免向隅,如報名期間異動,將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