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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10-28 | 點閱數: 395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1028日府人訓字第1090211704號函暨國家文官學院1091026日國院訓字第1090500228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班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參加對象:中央及地方各主管機關暨所屬機關(構)所屬公務人員。
()研習目的:
1、倫理宣導班:為培育公務人員具備正確之價值觀及倫理觀念,將公務倫理價值觀內化至文官體系之中,以型塑優質之組織文化。
2、行政中立法宣導班:為使全國公務人員瞭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立法精神、規範意旨及內容。
()班別及課程(課程表如附件12):
1、倫理宣導班(上午場次):1091117日(星期二)上午920分至1210分(報到時間:上午9時至920分),聘請考選部程司長挽華授課。
2、行政中立法宣導班(下午場次):1091117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50分(報到時間:下午130分至2時),聘請監察院劉副秘書長文仕授課。
()地點:國家文官學院菁英講堂(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576號)。
三、報名作業:
()報名方式:採個人線上報名,自即日起至1091111日(星期三)前,逕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開班報名」擇班報名(http://www.nacs.gov.tw),各班預計80人,額滿為止。
()參加名冊:預定於1091112日(星期四)前公布於上開網站-「最新消息」,不另函通知,請轉知參加人員於研習當日逕赴國家文官學院,並請核予參加人員公假。
四、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維護參加人員健康,國家文官學院針對研習場地及座位妥適安排,請參加人員配合下列防疫措施:
()該研習期間,請全程配戴口罩,並量測額溫、勤洗手。
(若有依規定須「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及有發燒(耳溫38度、額溫37.5度以上)、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或呼吸急促)等症狀,請暫勿到訓。
五、其他事項:
()旨揭2項研習均採半日不住班方式辦理,上午場次提供午餐,下午場次不供餐,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備環保杯。
()因停車位有限,請參加人員儘量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捷運板南線南港站(2號出口)或文湖線南港展覽館站(5號出口)步行至國家文官學院約600公尺,請多加利用。
()參加人員由國家文官學院登錄終身學習認證時數(按:倫理宣導班及行政中立法宣導班各3小時)。
()請參加人員先至「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之「文官e學苑」加盟專區線上學習「公務倫理」或「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實務」課程,俾增進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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