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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研究發展組 - 教務處 | 2020-09-26 | 點閱數: 618

109學年第1學期財團法人慈惠愛心基金會優秀清寒獎學金

.申請條件:(8,9年級符合資格同學申請)

1.凡設籍花蓮縣一年以上,並在高中().國中肄業之學生,家境清寒屬實且具鄉鎮市公所核定之低收入者.

2.學業成績總平均(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之成績為準,無任何一科不及格);高中組(含五專三年級以下)80分以上.國中組80分以上.

3.體育成績乙等(70)分以上

4.國小成績(國一新生)恕不受理

5.殘障學生不必附體育成績

6.同一戶籍,以一名學生申請為限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1020,符合條件同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件

.申請手續:填具申請表一份並繳交下列文件

1.在學成績單,並經校方證明

2.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3.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乙份

4.殘障學生請附殘障手冊影本

5.請附住宅位置圖(請註明明顯建築物名稱或路標)及聯絡電話,以便於家庭訪視

6.前項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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