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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09-11 | 點閱數: 690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911日府教學字第1090178695號函暨教育部國教署10999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90108355號函辦理。
二、該署前於1097月份辦理教師法授權子法說明會,並錄製說明會影片,俾利未參加人員可以瞭解教師法授權子法。
三、有關說明會資料置於教師專業審查會調查及輔導人才庫(http://expert2.herokuapp.com/)最新消息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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