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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 | 2020-05-14 | 點閱數: 643

一、依據花蓮縣政府109514日府人福字第1090090334號函暨保訓會109512日公保字第1091060163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係保訓會為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85號解釋,辦理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公務人員加班補償規定之研修作業,期以「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問卷」瞭解公務人員超時上班補償制度之實際情形與需求期待,並經縣府109423日以府人福字第1090074901號函(計達)轉請協助宣傳。

三、保訓會為提升問卷活動回收率,於109429日以「【填問卷,顧權益】問卷調查活動」為主旨,就公務人員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內留存之電子郵件廣發活動文宣,該信件或因機關基於資訊安全,或誤為釣魚或詐騙、廣告郵件,而設有阻擋郵件之自動程式,致生退信情形;保訓會將於109525日重行寄送活動文宣郵件,請各機關資訊部門協助放行,寄發IP如附件。

四、另請貴機關(學校)協助廣發(轉傳、張貼或公告)QRCODE活動連結,籲請公務同仁踴躍參加旨揭活動,該問卷填寫內容去識別化後,僅作為法制研修之用,不會提供公務人員所屬機關,且填寫之相關個人資料,亦僅為寄發獎項之用,敬請公務同仁安心填答。

五、有關旨揭問卷活動之填寫期限、抽獎、寄發獎項及獎項使用日期,保訓會將視整體填答狀況及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情形,於該會全球資訊網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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