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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藝術才能組 - 教務處 | 2020-04-13 | 點閱數: 566
一、 依據教育部 109 年 4 月 1 日臺教師(一)字第 1090046818 號函辦理。
二、 為維護校園防疫工作,保障應考生、承辦學校師生及工作人員健康,符合「具感染風險民眾追蹤管理機制」中「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實施之對象者、「自主健康管理」屬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者,一律禁止參加考試。惟為保障應考生升學權益,「美術班」於 109 年 5 月 2 日(星期六)、「音樂班、舞蹈班與戲劇班」於 109 年 5 月 23 日(星期六)辦理術科補考測驗。
三、 各相關單位除依照旨揭處理原則辦理外,並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各項訊息,適時調整相關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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